子宫肌瘤的治疗原则

发布时间:2019-12-23

  子宫肌瘤的治疗原则须根据患者年龄、婚育情况,子宫肌瘤大小、部位、数目,有无症状及轻重,有无合并症等情况全面考虑。若肌瘤小且无症状,一般不需治疗,尤其是近绝经期年龄患者,因绝经后卵巢功能逐渐退化,肌瘤可逐渐萎缩或消失。可每3-6个月随访一次,随访期间若发现肌瘤增大或症状明显时,再考虑进一步治疗。子宫小于2个月妊娠子宫大小,症状不明显或有全身情况不宜手术者可应用药物治疗。多用抗雌激素治疗,可减少出血,缩小肌瘤,缓解症状。

  出现以下情况应考虑手术治疗。

  (1)子宫大于10周妊娠子宫大小;

  (2)肌瘤引起继发贫血,保守治疗无效,尤为粘膜下肌瘤引起严重贫血;

  (3)肌瘤增长迅速,可疑肉瘤样变;

  (4)浆膜下肌瘤蒂扭转、肌瘤红色变性引起急性腹痛;

  (5)肌瘤压迫膀胱、直肠引起尿频、排尿困难、大便困难、盆腔疼痛等;

  (6)肿瘤发生在宫颈部位在阔韧带内。

  年轻、有生育要求患者适用于肌瘤切除术。可开腹手术切除, 也可选用腹腔镜手术切除,但肌瘤数多于3个、单个直径>8cm不适宜行腹腔镜手术。突出在宫颈口或阴道内的粘膜下肌瘤可经阴道切除。肌瘤较大、无生育要求患者行子宫切除术或子宫次全切除术。但在术前需作宫颈防癌涂片检查,以除外宫颈恶性疾病的可能性。患者年龄在50岁以下,或虽50岁以上但未绝经卵巢外观正常者应考虑保留卵巢。子宫肌瘤药物治疗效果不完全满意;行肌瘤切除术可复发的,要防止病变的可能。